【導語】: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25年3月1日起調整提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2025東莞最低工資標準什么時候調整?(附最低工資表)
調整時間:2025年3月1日起
東莞調整后最低工資標準:
二類標準: 月最低工資標準:2080元/月 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8元/小時
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25年3月1日起調整提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將更好發揮最低工資標準的保障作用,進一步提高低收入勞動者工資收入水平,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高質量發展和共同富裕。
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表
廣東省其他地區
此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準,其中廣州、深圳執行一類標準,廣州市調整為2500元/月,深圳市調整為2520元/月,兩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為23.7元/小時;二類標準調整為208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8元/小時;三類標準調整為18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四類標準調整為175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10個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4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