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東莞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1元/小時。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最低工資規定》(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25]23號)精神,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決定將全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8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9.8元/小時。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5年3月1日起執行。
東莞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關注東莞本地寶公眾號,在對話框中發送【最低工資】,即可獲取東莞最低工資最新調整,及獲取常見問題與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