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東莞市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占10%,現場考試占90%(其中體能素質考試10%、必考項目和選考80%),各項考試成績評定方法詳見正文。
2025東莞體育中考考試成績評定方法
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占10%,現場考試占90%(其中體能素質考試10%、必考項目和選考80%)。合成后的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成績按60%計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F場考試保留原始成績,不單獨進行“四舍五入”的處理??荚嚱Y束后,兩者相加,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處理。
(一)《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評定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總分10分。測試成績根據學生在初中階段三個學年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的結果進行計算。初中一、二年級,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測試達到及格標準的學生每學年得3分、未達到及格標準的學生得1分,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測試的學生得 0 分;初中三年級,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測試達到及格標準的學生得 4分、未達到及格標準的學生得 2 分,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測試的學生得 0分;初中階段,已辦理免修體育與健康實踐課手續的考生(必須出具初中階段免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手續表)得8分。
學校每學年按當年市教育局有關規定和時間完成測試和數據上報工作,測試結果由學生本人簽名確認,并及時反饋給家長。每年的測試結果要按照教育部《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于12月20日以前在校內完成公示。市教育局每年中考前將對各學校實際測試數據與中考系統內各學校上傳的考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得分進行比對,發現存在數據不匹配、虛報亂報情況的,將追究相關學校主要領導責任。
(二)現場考試成績評定
1.普通類考生現場考試成績評定
普通考生參加現場考試,體能素質考試滿分為10分,考試時按一類評分標準評價賦分,實際得分直接計入考試總分;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取兩科考試成績的平均分(每個項目最高分為120分),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再按“平均分×80%”計入考試總分。
2.體育尖子和特殊考生現場考試成績評定
體育尖子和特殊考生的現場考試成績評定方法如下:
類別 | 申請考試類型及現場考試成績評定 |
體育尖子 | 可申請免考,經市中招辦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按當年全市現場考試平均成績賦分。 |
殘疾或身體健康問題考生(初中階段已辦理免修體育實踐課手續) | 確實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有市殘聯核發的殘疾證明或三甲醫院證明)、因身體健康問題或患有其他不適合劇烈運動疾病的在初中階段已辦理免修體育實踐課手續的考生(必須出具初中階段免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手續表格),可申請免考現場考試,經市中招辦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按現場考試滿分的80%計算。 |
身體發育異常、營養不良及肥胖癥、畸形等仍然能上體育實踐課的考生 | 此類考生,經市中招辦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現場考試成績按以下方法評定。 一、體能素質考試,滿分為10分。 1. 參加考試,按二類評分標準評價賦分,實際得分直接計入考試總分。 2. 免考,按體能素質總分的70%折算。 二、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擇考,每個項目滿分為100分,折算方法為: 1.擇考一個項目的,按實際得分的80%進行折算。 2.擇考兩個項目的,按兩科實際考試項目成績平均分的90%進行折算。 |
考試前臨時有重病或受傷的普通考生 | 可辦理緩考: 1.正常參加緩考的,按普通考生成績評定方式計算。 2.如緩考時仍然不能參加考試的,須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經現場主考、醫務組、巡視組審核辦理現場免考,按當年現場考試滿分的70%折算。 |
考試時受傷的普通考生 | 一、在現場考試和緩考時能完成所有項目考試的,按普通考生成績評定方式計算。 二、在現場體育考試和緩考時須擇考的,經現場主考、醫務組、巡視組審核通過,按以下規則評定成績: (一) 體能素質考試,滿分為10分。 1. 參加考試,按二類評分標準評價賦分,實際得分直接計入考試總分。 2. 免考,按體能素質總分的70%折算。 (二)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擇考,可從當年考試的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中選擇項目進行考試,每個項目滿分為100分,折算方法為: 1.擇考一個項目,按實際得分的80%進行折算。 2.擇考兩個項目,按兩項實際考試項目成績平均分的90%進行折算。 三、申請現場免考的,經現場主考、醫務組、巡視組審核通過,按當年現場體育成績滿分的70%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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