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我市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戶籍人員,已在我市申報居住登記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請入戶我市。
東莞購房入戶條件是什么?
在我市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戶籍人員,已在我市申報居住登記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請入戶我市,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稱“家屬”)可以隨遷。房屋產權人、購房人為未成年人的,應由其父親或母親作為申請人,家屬可以隨遷。
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在 “i莞家”平臺(含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APP,下同)或“粵居碼”微信小程序上預約到受理機關,提交入戶材料。
(二)受理機關現場受理,并在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三)遷移人戶籍屬地已納入全國一站式戶口遷移范圍的,無需回原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公安部門審批完成后,原戶籍地公安部門在規定時限(省內3個工作日,省外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準遷出后,申請人即可在“i莞家”平臺預約“領取證件”事項,預約到就近的公安綜合窗口領取居民戶口簿;遷移人戶籍屬地未納入全國一站式戶口遷移范圍的,審批完成后在“i莞家”平臺預約“領取證件”事項,預約到就近的公安綜合窗口領取《準予遷入證明》,持《準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出并獲得《戶口遷移證》后,在“i莞家”平臺預約“領取證件”事項,預約到就近的公安綜合窗口領取居民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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