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東莞產假工資發放金額每個人都不太,具體計算方式東莞本地寶為大家整理好了,詳見正文:
》》》東莞產假工資發放標準2023
一、計算方式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繳費工資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
本年度新參保的用人單位,生育津貼以該單位本年度參保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二、天數規定
東莞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ㄒ唬┡毠ど硎?a href="http://www.01o.com.cn/news/zhuantichanjia/" target="_blank">產假:順產的,計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ǘ┡毠そK止妊娠享受產假: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計15天至30天;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計42天;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計75天。
三、特別說明
1)職工已經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這里所稱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2)另外,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還可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本文內容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鏈接:https://www.gov.cn/zhengce/2021-08/13/content_5720607.htm?eqid=91eeb9d700028b750000000264584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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