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經單位負責人確認無誤后簽字并加蓋公章,準備相關材料,登錄“東莞智慧人才服務平臺”門戶網站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逾期將無法申請。
2025東莞創新人才綜合補貼辦理指南
一、時間安排
受理時間:2025年5月16日-6月15日
二、新時代新引進創新人才綜合補貼相關事項
(一)受理范圍
東莞市用人單位(黨政機關和財政全額供養事業單位除外)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進的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才,并已成功申領首期申請的。其中,以中級職稱申請的人才,所在單位須符合限定用人單位范圍(詳見附件1)。
(二)辦理條件
1. 人事檔案關系在我市;
2. 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進我市(引進時間以首個我市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起始時間為準);
3. 與我市用人單位(黨政機關、財政全額供養事業單位除外)簽訂3年或以上勞動合同,在該單位工作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其中,具有中級職稱的人才,僅限在《東莞市新時代引進創新人才綜合補貼限定用人單位范圍名單》(附件1)工作的人才。
(三)補貼標準、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備注:
1.新引進人才綜合補貼每人限申領一次。符合條件且具有我市戶籍的新引進人才可申領最高補貼額度的100%,符合條件的非我市戶籍的新引進人才可申領最高補貼額度的40%。綜合補貼分3年或5年等額發放的,每年需申請一次。
2. 新引進人才按“就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市財政有關人才政策待遇,重復部分予以核減。
備注:本次申請只受理后續期數的申請,為簡化申請材料,條件類別材料不要求再次提交,如審核時需補充,請按審核意見提交。
三、辦理程序
網上申報——鎮級審核——市級審核和核實——公示名單及征求各部門意見——資金下達撥付。
網上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填寫附件2申請表,本人確認填寫信息無誤后簽名并加蓋指模,由單位負責人確認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準備相關材料,登錄“東莞市就莞用信息平臺”門戶網站(網址:https://dghrss.dg.gov.cn/jgyportal/portal/rsrc_Xyjrcbt),按要求于2025年5月16日至6月15日期間提交申請材料,逾期將無法申請。
申請人須明確本人人事檔案管理單位,并正確填寫人事檔案管理單位信息,填報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的,影響后續審核及補貼支付,由申請人承擔后果。
成功提交申請的,可通過微信小程序“就莞用”查詢審核進度。進入小程序,按“人才成長——人才補貼——人才補貼和服務進度查詢”的路徑,登錄后查詢對應申報記錄。
資金下達撥付: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向各鎮街(園區)下達市級承擔的補貼資金,各鎮街(園區)根據規定配套補貼資金,由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松山湖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局)會同各財政分局、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財政國資金融局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按偶然所得20%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向個人撥付補貼資金。
*【辦理程序】詳細內容請查看申報公告原文。
四、特別說明
(一)申請人需按補貼申報要求提供材料,對于戶籍人事檔案等信息,個人要嚴格按規定如實填寫及提供。對隱瞞或虛報相關信息,提供虛假申報資料的,經查實,取消申請資格,對已撥付的財政補貼資金予以追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二)本次申請僅受理《東莞市新時代創新人才引進培養實施方案》(東府〔2018〕106號)實施有效期內符合政策條件的往期未完成期數的申請,不再受理首期申請。
五、咨詢電話及聯系地址
咨詢可撥打用人單位所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松山湖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局)電話,咨詢電話及地址詳見附件3。
附件(點擊下載查看):
附件1: 東莞市新時代引進創新人才綜合補貼限定用人單位范圍名單.pdf
附件3:東莞市新時代創新人才綜合補貼各鎮街(園區)咨詢電話及受理地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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